歡迎使用手機瀏覽
熱搜
《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》專題
對缺乏革命意志,不履行黨員義務,不符合黨員條件,但本人能夠正確認識錯誤、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決心改正的黨員,黨組織應當作出限期改正處置,限期改正時間不超過1年。對給予限期改正處置的黨員應當采取幫助教育措施。
關于我們 聯(lián)系我們 用戶調查
共產黨員網 版權所有 京ICP備12024993號-1